司马光

司马光

北宋

1019年—1086年

政治家 文学家 史学家

人物定论 文 · 名家

编资治通史,守正道千秋

档案

北宋 · 1019年—1086年

别称
涑水先生、司马温公
世系
西晋司马孚后裔
核心功绩
主编《资治通鉴》
历仕
北宋四朝名臣

五常成就

01132

点五常看加分记录

「知错能改,终生不欺」

1 项事迹

年少知过,终生不妄语+2

说谎被责后改过,终身不敢欺

历史定论:以身作则,垂范后人

「编撰通史,垂鉴后世」

1 项事迹

主持编纂《资治通鉴》+3

历时十九年完成第一部编年体通史

历史定论:留下史学巨著,影响千年

「引咎担责,不诿于人」

1 项事迹

筑堡失败引咎离职+1

筑堡失败,不推责给上司庞籍

历史定论:身为大臣,担当尽责

「好礼守法,定立仪制」

1 项事迹

晚年好礼,制定婚丧仪制+1

为冠婚丧祭制定适用于古今的仪制

历史定论:规范礼仪,垂范后世

生平大事件 (4 幕 · 9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1019年 大事件

出生光山,幼而好学

司马光出生于光山,自幼聪慧好学

速读要点
  • 出生于官宦家庭
  • 七岁即好读书
  • 自幼知信改过

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司马光出生于河南光州光山,当时父亲正担任光山县令,因此为他取名“光”。

七岁时的司马光就已经神态庄重如同成年人,听别人讲解就能明白其中的大意,从此手不释卷,甚至到了不知道饥渴寒暑的地步。

司马光自幼受父亲影响,五六岁时曾因说谎被父亲责备,此后终生不敢再说妄语。

名词解释
《左氏春秋》
我国现存最早编年体史书
司马池
司马光之父,北宋官员
1019年 生平

天禧 三年十月十八日(1019年11月17日),

天禧 三年十月十八日(1019年11月17日),司马光出生于河南光州光山(今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出生时,他的父亲司马池正担任 光州 光山县令,于是便给他取名“光”,七岁时,“凛然如成人,闻讲《 左氏春秋 》,即能了其大旨”,从此,“手不释书,至不知饥渴寒暑”。

1038年 大事件

考中进士,步入仕途

司马光考中进士甲科,开始仕途生涯

速读要点
  • 宝元元年中进士
  • 丁忧后得举荐入京
  • 逐步升迁至谏官

宋仁宗宝元元年,司马光考中甲科,被授予苏州判官事一职。

上任一年多后,因为父母相继去世,司马光丁忧去职。服丧期满后,担任武成军判官,任职两年。

经连襟之父枢密副使推荐,司马光入京任馆阁校勘,之后辗转并州、开封府任职,嘉佑六年升任起居舍人同知谏院。

名词解释
进士
宋代科举最高功名
庞籍
北宋仁宗朝重臣
1038年 生平

宋仁宗 宝元 元年(1038年)中 进士 甲科,

宋仁宗 宝元 元年(1038年)中 进士 甲科,签苏州判官事,做了一年多由于父母相继亡故而丁忧。降服后,签 武成军 判官(滑州),任职两年。以裙带关系 连襟 之父 枢密副使 庞籍 的推荐,入京为馆阁 校勘 ,同知 礼院 ,在京城任官十年。至和 元年(1054年),庞籍知 并州 兼河东经略,司马光改并州通判。嘉佑 二年(1057年)司马光代庞籍巡视边地,主张在 麟州 筑堡失败损兵折将,庞籍因事获罪,司马光引咎离开并州,任职 开封府 推官。两年后改修 起居注 、判 礼部 。宋仁宗 末年任 天章阁 待制兼 侍讲 同知 谏院 。嘉佑 六年(1061年)迁 起居舍人 同知谏院。

1066年 大事件

立志编史,十九年成书

司马光耗时十九年编成《资治通鉴》

速读要点
  • 治平三年开始设局续修
  • 退居洛阳十五年专心编撰
  • 元丰七年成书获神宗赐名

司马光早在宋仁宗末年就立志编撰《通鉴》,作为统治者治国的借鉴。治平三年,他撰成战国到秦的八卷上进宋英宗。

英宗下令设局续修,还供给费用,增补人员。王安石变法之后,司马光离开朝廷,退居洛阳十五年专心编撰。

从发凡起例到删削定稿,司马光都亲自动笔,他曾说“日力不足,继之以夜”,到元丰七年终于成书,赐名并亲作序。

名词解释
《资治通鉴》
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
宋神宗
北宋第六位皇帝
「日力不足,继之以夜」
1066年 生平

司马光从宋仁宗末年任 天章阁 待制兼侍讲知谏院,

司马光从宋仁宗末年任 天章阁 待制兼侍讲知谏院,他就立志编撰《通鉴》,作为统治的借鉴。治平 三年(1066年)撰成 战国 迄 秦 的八卷上进,英宗命设局续修。王安石变法以后,司马光离开朝廷十五年,继续编撰《通鉴》,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都亲自动笔,用功刻苦、勤奋,以他的话法是:“日力不足,继之以夜。”至 元丰 七年(1084年)成书,神宗赐书名《 资治通鉴 》。

1066年 生平

司马光立志编撰《通鉴》,作为统治者的借鉴

司马光立志编撰《通鉴》,作为统治者的借鉴。治平 三年(1066年)撰成战国迄秦的《 通鉴 》八卷上进 宋英宗 ,英宗命设局续修,并供给费用,增补人员。宋神宗 以其书“有鉴于往事,以资于治道”,赐书名《 资治通鉴 》,并亲为之序。王安石 在宋神宗的支持下行新政,他竭力反对,与安石在帝前争论,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神宗命他为 枢密副使 ,但司马光坚辞不就。

1070年 生平

熙宁 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

熙宁 三年(1070年),自请离京,以端明殿学士的身份前往陕西 永兴军 担任知军一职,这是他在三十年仕途中第一次出任亲民官主官,此前在地方仅任过佐贰官与幕职官。之后皇帝问司马光陕西民间的状况时,司马光说道青苗法和助役法等这两项新法的措施危害陕西(永兴军是陕西的一部分)地区,是当地的祸害,而对此皇帝回答道:“助役法只行于京东(不包括陕西)和两浙一带,而雇人充役的做法,则已经在越州推行。”也就是说在司马光担任陕西永兴军知军时,助役法尚未实行于陕西一带。次年司马光退居 洛阳 ,任 西京 留守兼西京 御史台 ,以书局自随,继续编撰《通鉴》,至 元丰 七年(1084年)成书。书成后,司马光官升为 资政殿 学士。

1085年 大事件

入京主政,元祐更化

哲宗即位后司马光入京为相,尽废新法

速读要点
  • 高太皇太后召其主政
  • 任宰相后尽废新法
  • 归还西夏所得土地

元丰八年宋哲宗即位,听政,召司马光入京主持国政。

次年司马光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上位数月间罢黜新党,尽废新法,史称“”。

元祐元年六月,司马光力主将北宋从西夏攻取的土地尽数归还西夏,认为此举会让西夏感恩臣服。

名词解释
高太皇太后
宋哲宗朝临朝听政的太皇太后
元祐更化
司马光废除新法的政治事件
「如此则西人忽被德音,出于意外」
1085年 生平

元丰八年(1085年) 宋哲宗 即位, 高太皇太

元丰八年(1085年) 宋哲宗 即位, 高太皇太后 听政,召他入京主国政,次年任 尚书左仆射 、兼 门下侍郎 ,数月间罢黜新党,尽废新法,割让大量土地百姓给西夏,所谓“ 元祐更化 ”。

1086年 生平

司马光去世,万民痛悼

司马光执政一年半去世,百姓痛悼

速读要点
  • 元祐元年去世,享年六十六
  • 百姓罢市往吊,四方会葬数万人
  • 追封温国公,谥号文正

元祐元年九月初一日,司马光去世,享年六十六岁,此时他执政才一年半。

司马光去世后,京师百姓罢市往吊,很多人卖掉衣物参加祭奠,灵柩送往夏县时,四方赶来会葬的有数万人,家家挂像祭祀。

司马光死后被追赠太师、,谥号,高太皇太后下令将他葬于高陵。

名词解释
温国公
司马光死后追封的爵位
文正
司马光死后获得的谥号
「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亲」
1086年 生平

元祐元年(1086年)六月,在司马光力主下,宋将

元祐元年(1086年)六月,在司马光力主下,宋将此前从 西夏 攻取之地尽数还于西夏。司马光割地的理由是“如此则西人忽被德音,出于意外,虽禽兽木石,亦将感动,况其人类,岂得不鼓舞蹈,世世臣服者乎。” 然而,西夏得地后并未停止攻击北宋,甚至在抄掠后还羞辱性的致书北宋称“欲取延州,终以恭顺,止取金明一砦,以示兵锋,亦不失臣子之节也。”

1086年 生平

元祐 元年九月初一日(1086年10月11日),

元祐 元年九月初一日(1086年10月11日),司马光执政一年半,即与世长辞,享寿六十六岁。“京师人为之罢市往吊,鬻衣以致奠,巷哭以过车者,盖以千万数”,灵柩送往夏县时,“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亲。四方来会葬者盖数万人”,“家家挂象,饭食必祝”。高太皇太后 命葬之于高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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