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断大案 宽免无辜+2
审多省牵连大案,免无辜者刑责
1630年—1695年
为官公正爱民,归乡育子有成
清朝 · 1630年—1695年
点五常看加分记录
「体恤百姓,公正宽仁造福地方」
审多省牵连大案,免无辜者刑责
任知县免徭赋,安定地方安置流民
为百姓请减丁费,年省丁费数千金
历史定论:减轻民负,教化子孙成才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初入仕途,公正审断大案
黄贞麟补戊戌科殿试,考中二甲第十名进士,户部观政后授。
任上先后审断海盗、逋贼、抢劫及邪教惑众等大案,案件牵连五六省共千余人。
他为官公正细心,厘清案情,使者免刑,将真凶缉拿归案。
体察民情,减负安置流离百姓
康熙初年推官职位被裁撤,康熙九年,黄贞麟改授直隶。
他到任后体察民情,写下反映盐山地瘠民贫的现状,严明法令安定县境。
他豁免百姓徭役赋税,鼓励民众耕种,让流离失所的百姓安居乐业。
为民请命减丁费,归乡专心教子弟
黄贞麟升任,当时山西丁徭负担沉重,百姓深受其害。
他极力向朝廷请求减免丁费,最终为山西每年节省丁费数千金,减轻民负。
后来他因下属仓役侵盗仓库,以失察罪被罢职,归乡后教子弟。
去世于家乡,留有多部著作传世
康熙三十三年十二月,黄贞麟卒于家中,享年六十五岁。
他教导的多个儿子考中、举人,孙子也有出身,家教有成。
他留有《快山堂诗集》《豫章游草》《燕台诗集》等多部著作传世。
该阶段没有对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