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养窦瑾之母焦氏六年
高允
南北朝390年—487年
人物定论 帝王 · 君主
持正清廉,仁厚恤民,历仕四朝
档案
南北朝 · 390年—487年
五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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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厚恤孤,接济寒士」
帮扶青齐北迁士族寒士
历史定论:朝野皆称其仁厚,士人多归附
「舍身持正,不欺君主」
拒作伪证不肯甩锅崔浩
历史定论:太武帝感其忠贞,大幅缩减连坐范围
「谋断周全,安边立教」
制定分级地方官学制度
劝阻魏军屠戮当地豪帅
历史定论:安定仇池民心,奠定北魏地方教育基础
「行事公允,清廉守信」
各州审案同僚皆受贿获罪
历史定论:为时人树立廉吏标杆
生平大事件 (5 幕 · 1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任从事中郎协理各州审案
高允审案清廉,返乡授徒千人
- 协理各州审案独守清廉
- 获太武帝征召入朝任中书博士
- 西镇长安辅政得百姓称颂
神䴥三年,杜超出镇邺城,征召高允为。当时所辖各州积压大量未审结的春季案件,杜超上表奏请派高允、吕熙等人分赴各州协助审理。
一同赴任的吕熙等人都因收受贿赂获罪,唯独高允行事清廉公允,没有任何过失,事后还得到了朝廷的奖赏。
不久高允解职返乡,开门授徒,前后有一千多人慕名前来跟随他学习,声望日隆。
神䴥四年太武帝下诏征召天下逸民,高允以儒者贤俊身份获召入朝,先后任、中书侍郎,随西镇长安,对当地治理多有助益,深受百姓称颂。
- 从事中郎
- 古代长官属官类官职
- 中书博士
- 北魏儒学教职官员
- 拓跋范
- 北魏行卫大将军
随军平仇池定安抚之策
高允劝阻魏军屠戮豪帅,安定仇池民心
- 随军参拓跋丕军事进攻仇池
- 反对诛杀当地豪帅掠取财宝
- 推行安抚政策安定地方
太延二年,乐平王领兵进攻占据上邽的首领杨难当,高允以本官身份参与军中事务。
当时北魏军队军纪严整,没有侵扰当地居民,略阳郡百姓甚至主动拿出牛酒犒劳魏军,杨难当见状也主动避让出上邽。
随军将领纷纷劝说,诛杀当地豪帅以防后患,还可以掠夺豪帅财宝赏赐将士,高允当即明确表示反对。
高允认为诛杀豪帅会摧毁当地民众的归附之心,反而会刺激他们事后起事,采纳其意见,全用安抚政策,高允也因功获赐爵位。
- 拓跋丕
- 北魏骠骑大将军乐平王
- 汶阳子
- 高允获封的爵位
- 仇池
- 魏晋南北朝氐人地方政权
国史之狱持正不伪救千人
高允拒作伪证,大幅缩减连坐范围
- 国史案发太子授意高允脱罪
- 高允如实陈述修史实情不肯诿过
- 太武帝感其忠贞赦免高允及千人性命
太武帝时期主持修撰北魏国史,将国史刻石立在通衢旁,直书北魏旧事引发朝野不满,最终酿成。
事发当晚高允正在中书省当值,太子特意将他召到东宫留宿,次日带他朝见太武帝,授意他将修史罪责全部推给以求脱罪。
面对太武帝的质问,高允不肯作伪,如实陈述自己参与修史的实际情况,不肯将全部罪责推给。
太武帝被高允的忠贞打动,最终赦免高允,还采纳他的谏言,将原定夷五族的一百二十八人全部改为仅诛杀本人,救下千余人性命。
- 国史之狱
- 北魏初年修史引发的大案
- 拓跋晃
- 北魏太武帝时期皇太子
- 崔浩
- 北魏监修国史的重臣
上奏北魏郡国分级官学制度
高允制定地方官学体系,奠定北魏教育基础
- 冯太后命高允商议设立郡国学校
- 按郡等级配置博士助教学生名额
- 明确教职与学生选拔标准
和平六年文成帝去世,献文帝即位,诛杀专擅的丞相乙浑之后,选拔高允进入禁中参与裁决朝政。
下令让高允与中书省、秘书省官员共同商议在全国郡国范围内设立学校的相关事宜。
高允经过仔细考量,上奏了分级办学的完整方案,按照大、次、中、下四个郡的等级,分别配置不同数量的、助教和学生名额。
方案还明确要求助教必须熟悉经典、品行端正,学生也要挑选郡内名望佳、守礼的人士,这套制度后来成为北魏地方官学的执行标准。
- 冯太后
- 北魏献文帝时期掌权太后
- 博士
- 古代官学教职人员
劝阻献文帝传位,力保孝文帝继位
高允引周公辅成王典故,稳定北魏皇统
- 献文帝欲传位叔父拓跋子推
- 高允哭谏援引周公辅成王典故
- 最终促成孝文帝顺利登基
献文帝即位后受制于冯太后,认为太子年纪太小,打算将皇位传给自己的叔父京兆王拓跋子推,于是召集满朝大臣商议此事。
满朝大臣大多不敢公开反对,轮到高允发言时,高允哭着跪在地上,向献文帝提起当年辅佐年幼周成王的典故。
高允明确表示反对将皇位传给旁支的拓跋子推,任城王拓跋云、陇西王源贺等人也纷纷附和高允的意见。
献文帝见众意难违,最终放弃了传位给拓跋子推的想法,在皇兴五年禅位给太子,也就是后来的孝文帝,高允也因定策之功进爵。
- 拓跋宏
- 即推行汉化的北魏孝文帝
- 周公旦
- 西周初期辅政著名贤臣
- 咸阳公
- 高允获封的高级爵位
不久,高允改任使持节、散骑常侍、征西将军、怀州刺
不久,高允改任使持节、散骑常侍、征西将军、怀州刺史。至 太和 二年(478年),高允再求退休,上了十多次奏章仍不获准许,就报称患病返乡,朝廷却在那年征召高允,敕命州郡送高允回朝。高允回去后获授镇军大将军,领中书监,并得到“乘车入殿,朝贺不拜”的礼遇。后迁尚书、散骑常侍,太和十年(486年)又获加光禄大夫、金章紫绶,朝廷有大事要议论都会去问他意见。太和十一年(487年),高允去世,享年九十八岁。朝廷追赠他为侍中、司空公、冀州刺史、镇军大将军、咸阳公,并赐谥号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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