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内抑豪强整胥役,离任百姓哭留
陆陇其
清朝1630年—1692年
人物定论 平民 · 布衣
清操醇儒,理学名臣流芳千古
档案
清朝 · 1630年—1692年
五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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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仁爱民,深得民心」
调整劳役轮代,推行乡约教化百姓
历史定论:清代循吏爱民标杆
「精于理学,明于吏治」
清初朱学代表,主张学术必须致用
上疏反对捐官免保举,防贤愚混杂
历史定论:清代程朱理学核心代表
「为官诚信,不欺上瞒下」
嘉定杀人案据实上报,捕获强盗定案
历史定论:体现清代清官诚信品格
生平大事件 (5 幕 · 4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出身成长,早年求学入仕
家贫好学,以圣贤自许,中举入仕
- 出生浙江平湖,年少贫而好学
- 中举人,奠定治学出仕基础
原名龙其,1630年生于浙江嘉兴府平湖县,年少家贫但好学,以圣贤自许,从不做不义之事,早年打下深厚的儒学功底。
他潜心研究儒家学说,尤其偏向,逐步形成了尊崇朱学、力黜王学的思想主张,青年时期就以品行学识闻名乡里。
他于康熙五年考中丙午科举人,为后续出仕治学打下了基础。
- 程朱理学
- 宋代朱熹发展的儒家理学学派
- 陆陇其
- 清代著名理学家,为官清廉
中进士出仕嘉定,丢官获清名
获罪革职,百姓哭留,清名远播
- 中进士任嘉定知县
- 得罪上司被革职,百姓哭留留清名
康熙九年,陆陇其考中二甲进士,康熙十七年出任江苏知县,任内抑制豪强,整顿胥役,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
他因得罪巡抚,被以才力不及降调,后又因嘉定杀人案,被刑部以隐瞒盗贼过失革去官职。
他离任时仅带数卷图书和妻子的织布机,嘉定数千百姓哭留不得,刻《公归集》相赠,清名传遍朝野。
- 嘉定县
- 清代江苏辖县,今上海嘉定区
- 慕天颜
- 清代康熙朝江苏巡抚
康熙十八年( 1679年 ),左都御史魏象枢遵照
康熙十八年( 1679年 ),左都御史魏象枢遵照皇帝的命令推举清廉的官员,上疏举荐陆陇其生活廉洁且爱戴人民,于是康熙帝命令他守丧期满后可恢复为知县。
调任灵寿知县,推行利民善政
获举荐复职,改革弊政教化百姓
- 获举荐恢复知县身份
- 治理灵寿推行利民教化善政
康熙十八年,左都御史遵照旨意举荐清廉官员,上疏举荐陆陇其清廉爱民,康熙帝下旨令其守丧期满后复任知县。
康熙二十二年,以“天下第一清廉”为由,举荐陆陇其补任知县,灵寿土地贫瘠,百姓贫困劳役繁重。
陆陇其请求与邻县交换轮代服役减轻百姓负担,又推行乡约教化百姓,改掉好斗轻生的恶习,次年被举荐为清廉官。
- 魏象枢
- 清代康熙朝左都御史
- 灵寿县
- 清代直隶辖县,今河北灵寿
调任京官言官,上疏议捐官
升任监察御史,谏言澄清仕途
- 升任四川道监察御史
- 上疏反对不当捐官政策
康熙二十九年,康熙帝下诏让九卿举荐学问优长、品行可用的人才,陆陇其再次获举荐,调任京官,授四川道。
康熙三十年,清军征讨筹集军费,实行捐官授爵,御史陈菁请求停止保举要求,改多捐者优先录用,陆陇其上疏反对该政策。
他认为捐款者贤愚混杂,免保举会混淆仕途正途,请求无人保举的捐官三年内辞官退职,户部请求革职,康熙帝免其处分,随后他告假还乡。
- 监察御史
- 清代都察院监察官职
- 噶尔丹
- 清代准噶尔部首领
去世,身后获清廷褒奖
去世后,历代清廷褒奖其品行
- 康熙三十一年陆陇其去世
- 雍正乾隆两朝获官方褒奖
康熙三十一年,陆陇其去世,康熙三十三年江南学政许汝霖任满,打算举荐陆陇其,才得知他已经去世,改用同样清廉的邵嗣尧。
雍正二年,雍正帝亲临学宫,下令增加的儒者,陆陇其入选,获得了清代儒者的极高荣誉。
乾隆元年,清廷特赐陆陇其,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正式肯定其品行与学识。
- 从祀孔庙
- 清代儒者获官方认可的荣誉
- 谥号清献
- 乾隆帝赐给陆陇其的谥号
康熙三十三年( 1694年 ),江南学政许汝霖任
康熙三十三年( 1694年 ),江南学政许汝霖任满,打算用陆陇其,因其为官清廉且学识渊博,左右侍臣这才奏报陆陇其已去世,于是就用了邵嗣尧,因为邵嗣尧过去与陆陇其都是由于为官清廉而由外官调到京城。
雍正 二年( 1724年 ),雍正帝亲临学宫,下
雍正 二年( 1724年 ),雍正帝亲临学宫,下令增加随从祭祀的儒者,陆陇其在其中。
乾隆 元年( 1736年 ),特赠予陆陇其清献的
乾隆 元年( 1736年 ),特赠予陆陇其清献的谥号,并加赠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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