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应试,免童子试者劳役,提振兴学热情
陆师
清朝1667年-1722年
人物定论 文 · 文士
为官恤民善断,留德齐鲁文名传
档案
清朝 · 1667年-1722年
五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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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以安民兴学为己任」
质疑巡盐使滥抓无辜,仅办确罪犯稳定地方
调整春秋征税规则,减少富户损耗便利民生
勘察后认定开矿累民,上奏停开立碑,受百姓感念
历史定论:多行善政,深受百姓感念
「离任不忘职责,救人危难」
丁忧离任仍履职,制止强买送还妇女回家
历史定论:留下尽职守义的佳话
生平大事件 (4 幕 · 2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生于浙江归安
陆师生于清康熙六年,浙江归安人,性孝友好读书
- 生性孝友,喜好读书,结交当世名士
陆师生于清圣祖,即公元1667年,籍贯为,生性孝友,喜好读书,早年便与方苞、何焯等知名文人学者结交,以文会友切磋学问。
青年时期的陆师刻苦攻读,准备科举考试,凭借扎实的学识考中进士,获得出仕资格,开启了自己的为官生涯。
陆师早年便心向百姓,立下安民济世的志向,为官之后始终践行这一理念,在所任职的地方多有善政。
- 浙江归安
- 清代浙江下属的地方行政区
- 康熙六年
- 清圣祖康熙在位的第六年
康熙四十年考中进士
陆师于康熙四十年考中进士,正式踏入仕途
- 考中进士,获得朝廷出仕任命
,即公元1701年,陆师参加科举殿试,成功考中,获得朝廷的任职任命,正式成为清代朝廷官员。
考中后,陆师很快得到第一个地方任职,被授予河南新安知县一职,整理行装前往河南赴任,开启地方官生涯。
赴任新安之后,陆师很快推行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政策,得到了当地百姓的认可与拥护。
- 康熙四十年
- 清圣祖康熙在位的第四十年
- 进士
- 清代科举殿试及第者的称谓
任河南新安知县推行善政
陆师任新安知县,兴学除弊,杜绝扰民
- 兴学免劳役,制止巡盐使滥捕无辜
陆师初授河南新安知县,到任后首先重视地方文教,兴办教育,想要提振当地的向学风气。
他组织当地生员共同研习,对能够参加童子试的考生免除劳役,极大调动了百姓兴学的积极性,当地学风日渐兴盛。
处理时,陆师发现巡盐使者滥抓无辜,他公开提出质疑,只惩处确有罪行的罪犯,以稳定地方、杜绝扰民为己任。
- 四书五经
- 儒家核心经典著作的合称
- 盐犯案件
- 涉及私盐犯罪的刑事案件
任江苏仪征知县,主修《仪真县志》
陆师善决狱改革赋税,主修县志世称陆志
- 善决狱获神明之称,修志保存地方文献
丁忧守制结束后,陆师被任命为江苏仪征知县,再次出任地方官,到任后依旧推行诸多善政,深受当地百姓爱戴。
陆师在仪征改革赋税征收办法,春征动员富户先纳税,秋征允许富户自封投柜减少损耗;他尤善决狱,亲捕盗贼断案公正,时人称之为“神明”。
康熙五十六年即1717年,陆师主修《》共二十二卷,全书体例得当,皆手自批纂,后世称“”,保存了当地珍贵文献。
- 仪真县志
- 陆师主修的仪征地方志
- 陆志
- 世人对陆师所修县志的称呼
返京复旨后病逝,著述传世
陆师于康熙六十一年病逝,年五十六岁,著述留传后世
- 官至兖沂曹道,著述颇丰,事迹入清史列传
康熙六十一年年初,陆师从山东返回京城复旨,此时他已经身染疾病,最终不治去世,享年五十六岁,最终官至兖、沂、曹道。
陆师生平喜好写作,著有《巢云书屋》《玉屏山樵》《东游草》等诸多作品,诗作被收入《》,得到当时文人的高度评价。
《》为陆师立传,他的事迹与著述得以流传后世,后世称他为循吏,留下诸多为官爱民的佳话。
- 清诗别裁集
- 清代沈德潜编选的诗歌总集
- 清史列传
- 记载清代人物传记的史书
丁忧离任途中解救被卖妇女
陆师丁忧离任仍尽职,解救被强买妇女
- 虽已离任,仍尽责解救受难妇女
陆师在新安知县任上,因父亲去世,按照清代官员制度,需要辞去官职回乡守孝,因此离开新安知县任。
在离任回乡的途中,陆师遇到有人,他虽然已经卸任,却依然没有退缩,厉声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
陆师称“知县一日未出境”,自己仍要履行职责,最终责令对方将被强买的妇女送还给各自的家人。
- 强买妇女
- 强行买卖妇女的违法行为
- 丁忧
- 古代官员遭父母丧辞职守制
该阶段没有对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