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术以宽简为原则,减少扰民
醉翁
宋朝1007年—1072年
人物定论 文 · 名家
一代文宗三朝名臣,千古醉翁
档案
宋朝 · 1007年—1072年
五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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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宽简治民,体恤百姓疾苦」
怒斥社会不公,反对滥征苛敛
历史定论:影响宋代宽简治国的政治理念
「仗义执言,支持改革不避祸」
景祐三年声援范仲淹,同被贬夷陵
庆历新政中反击朋党指责,支持改革
历史定论:树立宋代士大夫忠义气节榜样
「开宗立派,多领域划时代创举」
知贡举改革取士,促成宋代古文风行
金石学诗话花谱开山始祖
编两部史书,创立新史学体例
历史定论:奠定宋代文学史学学术发展基础
生平大事件 (6 幕 · 6 条生平)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出生成长,画荻教子
四岁丧父,母亲画荻教子启蒙
- 1007年生于绵州
- 四岁丧父投靠叔父
- 画荻教子典故流传
欧阳修父亲任地方小官,母亲郑氏,景德四年(1007年)生于四川绵州。四岁时父亲去世,欧阳修随母亲前往随州,投靠叔父欧阳晔,自此在随州成长。
因家贫没有钱购买纸笔,母亲郑氏就用芦苇杆在灰土上教欧阳修认字写字,留下了著名的“”的故事。
早年的贫寒经历加上母亲的启蒙,塑造了欧阳修勤奋好学的品格,为他日后治学从政打下了基础。
- 画荻教子
- 欧母教欧阳修认字的著名典故
- 欧阳观
- 欧阳修的父亲,宋代地方小官
欧阳修父亲 欧阳观 ,担任判官、 推官 等小官,
欧阳修父亲 欧阳观 ,担任判官、 推官 等小官,母亲郑氏, 景德 四年(1007年)生于 绵州 (今 四川 绵阳 )。欧阳修4岁丧父,随母亲前往 随州 ,投靠叔父欧阳晔,自此在随州成长 : 131 。因无钱买纸笔,母亲曾用芦苇杆在灰土上教他认字,因而有“画荻教子”的故事 : 189 。
屡次应试得中,步入仕途
几经落第终得中,步入北宋政坛
- 天圣元年首次应试落第
- 天圣八年高中授洛阳推官
- 景祐三年因声援范仲淹被贬
天圣元年(1023年),欧阳修在随州参加地方初试,因文章不押韵落第,天圣四年才通过获得省试资格,次年赴京城参加省试再次落第。
欧阳修将作品呈给学者胥偃,获胥偃赏识收入门下,后随胥偃入京,天圣七年获国子监第一,天圣八年省试第一,名列甲科,胥偃将女儿嫁给他。
天圣八年欧阳修任西京洛阳留守推官,开始政治生涯,景祐三年声援与吕夷简冲突的范仲淹,被指为贬夷陵,康定元年才被重新起用,修《崇文总目》。
- 解试
- 宋代地方科举的初试阶段
- 殿试
- 宋代科举由皇帝主持的最终考试
- 朋党
- 政敌攻击异己的常见政治罪名
天圣 元年(1023年),欧阳脩在随州参加解试(
天圣 元年(1023年),欧阳脩在随州参加解试(地方初试),因文章没有 押韵 而落第;天圣四年(1026年),终于在随州通过解试,有资格参加省试(京城考试) : 145–147 。翌年,由随州荐往 礼部 参加省试,落第 : 132 : 132 。欧阳修把作品送呈学者胥偃,大受赏识,进入胥偃门下,后来胥偃上京赴任,送欧阳修入京。天圣七年(1029年),胥偃让欧阳修以 国子监 推荐 举人 的身份,参加国子监解试,结果高中第一名;天圣八年(1030年),省试第一,同年参加 殿试 ,名列甲科第14名 : 49、51、46 。高中后,胥偃把女儿嫁予欧阳修 : 133 。天圣八年(1030年)5月,欧阳修任命为西京 洛阳 留守 推官 ,开始政治生涯 : 46 ,在 钱惟演 幕下,与 尹洙 、 石曼卿 、 梅尧臣 等名士交游,并与 范仲淹 通书信。明道 二年(1033年),夫人胥氏去世 : 133–135 。景祐 元年(1034年),欧阳修获召试学士院,授官 馆阁校勘 ,移居 汴京 ;景祐三年(1036年),声援与宰相 吕夷简 冲突的 范仲淹 ,被指为“ 朋党 ”,贬到 夷陵 。当时一同被贬的共有范仲淹、 余靖 、 尹洙 、欧阳修4人 : 142-143、146 。景祐四年(1037年),再娶薛氏。康定元年(1040年),范仲淹与吕夷简和解,获重新起用,欧阳修也再任命为馆阁校勘,修订朝廷藏书目录《 崇文总目 》,事成后升任 著作郎 (主修国史之职) : 133、148-149 。
参与庆历新政,推动政治改革
参与新政,撰写改革内容反击政敌
- 推动范仲淹入朝执政
- 参与新政撰写精贡举内容
- 新政失败,多数政策被废
庆历三年,吕夷简告退后仍干预国事,时任谏官的欧阳修上疏批评,和蔡襄一起请求起用韩琦、范仲淹执政,促成范仲淹出任参知政事,开启。
欧阳修参与新政,撰写中精贡举一项,批评当时科举偏重诗赋声律,考生华而不实,主张先考策论考核实际能力,政敌指责改革派结党,欧阳修作《》反击。
夏竦等政敌陷害改革派,范仲淹、富弼被外放,庆历五年新政完全失败,多数政策恢复原貌,只有扩充学校的政策得以保留推行。
- 庆历新政
- 范仲淹领导的北宋政治改革
- 朋党论
- 欧阳修反击朋党指责的名篇
- 十事疏
- 庆历新政的改革纲领文件
庆历 三年(1043年), 吕夷简 因病告退,但
庆历 三年(1043年), 吕夷简 因病告退,但仍干预国事,欧阳修当时出任 谏官 ,加以激烈批评,并与 蔡襄 分别上疏,请起用 韩琦 、 范仲淹 执政。两篇奏章非常有力,范仲淹获任命为 参知政事 (副相), 富弼 则做 枢密副使 : 162、165 。范仲淹 出任副相后,即奏上“ 十事疏 ”,推行政治改革,史称“ 庆历新政 ”,内容包括改革科举和扩充学校 : 88、171 。欧阳修与 富弼 、余靖、 蔡襄 等人参与庆历新政,并撰写“ 十事疏 ”中“精贡举”一项。欧阳修批评当时 科举 考试执著于 平仄 声调,考生只知背诵,文章华而不实,主张应先考“策论”(政论),考核考生阐述见解的能力,然后才考诗赋 : 114–117 。以夏竦为首的政敌批评范仲淹等人交结 朋党 ,欧阳修作《 朋党论 》加以反击 : 117 , 宋仁宗 不信其辩解, 夏竦 又乘机陷害 富弼 ,于是范、富都出调,改革派被瓦解。庆历四年(1044年)年底,欧阳修奉使 河东路 ,又任河北都转运 按察使 ,革除地方积弊, 罢免 不称职官员 : 175–180 。庆历五年(1045年), 庆历新政 完全失败,各项政策包括科举改革都回复原貌,唯独扩充学校的政策推行下去 : 117–119 : 174、181 。
遭诬陷被贬,回京推动古文运动
遭诬陷贬滁州,回京推动古文发展
- 庆历五年遭诬陷贬滁州
- 历任地方知州,母丧归葬
- 嘉祐二年知贡举推动古文运动
庆历五年,政敌杨日严、夏竦以诬陷欧阳修,审理后认定乱伦事不属实,仍以挪用嫁妆罪名贬欧阳修到滁州,之后欧阳修历任扬州、颍州、南京应天府知州。
皇祐四年欧阳修母亲郑氏去世,他归葬父母于吉州,至和元年被召回京城,奉命编修《新唐书》,嘉祐二年升任翰林学士,出使辽国。
嘉祐二年欧阳修主持贡举,改革取士标准,以古文取士,录取曾巩、苏轼苏辙兄弟,打击险怪的太学体,推动宋代发展,确立平易文风。
- 古文运动
- 唐代以来提倡古文反对骈文的运动
- 张甥案
- 政敌陷害欧阳修的案件
两次被贬后,欧阳修及其朋友反而声名大增,更受尊重
两次被贬后,欧阳修及其朋友反而声名大增,更受尊重 : 82 。欧阳修平日多批评,得罪人,政敌“权知开封府事” 杨日严 与 夏竦 力图铲除他,庆历五年(1045年)以“张甥案”告发欧阳修,使他下狱。欧阳修有一姓张的外甥女,与他没有血缘关系 : 211 ,自幼投靠欧阳修,出嫁后被揭发通奸,拷问时供出未嫁时与欧阳修 乱伦 。此事一出,舆论大哗,欧阳修始终不承认,官员两度审理此案,都判定并无其事,了结此案。欧阳修死罪得以赦免 : 31 ,另以挪用外甥女 嫁妆 罪名,贬官 滁州 : 210–213 。庆历八年(1048年),欧阳修改任 扬州 知州 , 皇祐 元年(1049年)改 颍州 知州,翌年北移 南京应天府 (今 河南 商丘 )。皇祐四年(1052年)其母郑氏逝世,翌年归葬其父母于 吉州 : 214、55 。至和元年(1054年),欧阳修被召入京,一度被政敌诬陷,幸得其他官员申辩,得以留京,奉命编修《 新唐书 》;嘉祐二年(1057年),升为 翰林学士 ,上奏批评宰相 陈执中 杀婢, 宋仁宗 不接纳,改派欧阳修出使 辽国 ;同年欧阳修知贡举,以 古文 取士,推动 古文运动 ;嘉祐三年(1058年), 韩琦 、 富弼 上台,欧阳修则继 包拯 出任 开封府 知府 : 66、214-216 。
升任宰辅,中枢执政
任参知政事,卷入濮议之争遭诬陷外放
- 升枢密副使,与韩琦富弼同主政
- 任参知政事,辅佐宋英宗继位
- 濮议之争后遭诬陷外放亳州
嘉祐五年欧阳修完成《新唐书》并进献朝廷,升任枢密副使,之后和韩琦、富弼一同主政,这是欧阳修首次担任执政,当时是北宋中期政治最平静的阶段,欧阳修施政风格稳健。
嘉祐六年欧阳修出任,整顿行政效率,整理吕夷简制定的行政则例,嘉祐八年宋仁宗驾崩,欧阳修和韩琦辅佐过继的宋英宗继位。
英宗追尊生父濮王引发,欧阳修支持英宗称生父为皇考,遭多数大臣反对,后政敌诬陷欧阳修,神宗认定无罪,但欧阳修声名受损,最终外放亳州知州。
- 濮议之争
- 宋英宗追尊生父引发的朝廷争议
- 参知政事
- 宋代副宰相,属于核心执政
嘉祐五年(1060年),欧阳修上呈《 新唐书 》
嘉祐五年(1060年),欧阳修上呈《 新唐书 》,升为 枢密副使 : 216 ,自此直至治平三年(1066年),与 韩琦 、 富弼 一同主政,这是欧阳修生平首次肩负执政重任,也是北宋中期政治最平静的时期。欧阳修作风以稳健为主 : 129、224 。嘉祐六年(1061年),出任 参知政事 (副相),掌政期间,整顿行政效率,整理当年 吕夷简 制定的行政则例 : 65、227 。后来富弼与韩琦、欧阳修二人,因作风不同而不和 : 231–232 。嘉祐八年(1063年), 宋仁宗 驾崩,遗命欧阳修与韩琦辅佐其过继的侄儿 宋英宗 : 82 。欧阳修支持英宗追尊生父濮王 赵允让 ,称之为“皇考”,引起“ 濮议 ”之争。大多数大臣如 司马光 、 吕公著 等,认为英宗已过继给仁宗,应称生父为“皇伯”,批评欧阳修是罪魁祸首,欧阳修亦竭力辩护 : 7、235-237 ,主张应考虑亲情 : 63 。欧阳修自知在朝中已孤立,请求外任,但不获准。当时从舅薛宗孺与欧阳修有私怨,治平四年(1067年),扬言欧阳修与媳妇吴氏有暧昧。因指控严重,欧阳修立即杜门不出,上奏章辩明真相,一时朝中竟无大臣为他辩解,欧阳修当日提拔的 言官 蒋之奇 也倒戈相向。指控不大可能属实,因夫人薛氏治家甚严。宋神宗 不信指控,断定本无其事。但欧阳修毕竟已声名受损,政治上已无领导力量,朝廷终于让他外放,任 亳州 知州。: 248–251
不支持新法,致仕逝世
不赞同王安石变法,坚决辞召致仕
- 熙宁变法欧阳修不赞同不推行
- 神宗欲起用,欧阳修坚决推辞
- 熙宁四年致仕,次年去世谥文忠
熙宁二年王安石推行,欧阳修不赞同新法,也不在辖区推行,宋神宗和王安石没有强迫他,听任他自行处置。
熙宁三年神宗有意再次起用欧阳修,王安石表示反对,欧阳修自己也坚决推辞,神宗改任他为蔡州知州,当时欧阳修晚年多病,患有眼疾齿疾,行动不便。
熙宁四年欧阳修获准告老,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身份退隐颍州,熙宁五年(1072年)去世,享年六十五岁,谥号文忠。
- 熙宁变法
- 王安石主持的北宋变法运动
- 致仕
-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的称谓
熙宁 二年(1069年), 王安石 推行 熙宁变
熙宁 二年(1069年), 王安石 推行 熙宁变法 ,欧阳修不予赞同,也不加实施, 宋神宗 和王安石亦听他、由他。熙宁三年(1070年),神宗有意再起用欧阳修,但王安石反对,欧阳修自己亦坚决推辞,神宗让他改任 蔡州 知州 : 252–254 。欧阳修晚年多病,身患眼疾、齿疾,手足不便 : 248 ,熙宁四年(1071年),获准告老,以观文殿 学士 、 太子少师 致仕,隐居 颍州 ,翌年去世,年六十五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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