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反隰州杀人冤案+2
查明真凶,释放被误判的无辜百姓
967年—1034年
明察平冤,清正履职,官至参知政事
北宋 · 967年—1034年
点五常看加分记录
「明察善断,平反无辜冤狱」
查明真凶,释放被误判的无辜百姓
历史定论:保全百姓性命,维护司法公正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进士。授书省校书郎,后任隰州军事推官 ,破获一宗隰州百姓因聚赌被强盗抢劫杀人案,庄家的衣服有血迹,被误以为是杀人凶手,后来经薛奎平反。历官莆田(今福建省)知县、益州(今四川省)知州、通判、员外郎等,天禧五年(1021年)以户部郎中直昭文馆,知延州 。天圣六年(1028年),官龙图阁学士等,天圣七年(1029年),官至参知政事。 迁给事中、礼部侍郎。明道二年(1033年)罢判尚书都省 。景祐元年卒 。
薛奎升任龙图阁学士后进入中央决策层
薛奎在地方任上政绩卓著,天圣六年被召回京城,授任,侍从皇帝参与议政。
天圣七年,薛奎凭借多年积累的理政功绩,正式被任命为,随即迁任给事中、礼部侍郎。
薛奎在任上,参与朝廷重大事务决策,始终恪尽职守。
薛奎以地方官出身升任执政,成为北宋中期知名的干练文臣。
该阶段没有对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