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漕政积弊+2
定官收官兑法,缓解百姓重负
1650年—1672年
勤政爱民卒于任,万民留葬颂清名
清朝 · 1650年—1672年
点五常看加分记录
「勤政为民,施惠一方」
定官收官兑法,缓解百姓重负
规范征粮期限,杜绝胥吏渔利
兴文教抑豪强救荒疗疫四年不懈
历史定论:深得百姓爱戴,留名地方
曲线高低看出人生起伏,高处即巅峰;点实心节点跳到该段。空心点是本朝参照,不能点
于宗尧出生,父为清代广西总督于时曜
于宗尧出生于1650年,字二巍,隶属于清朝,父亲是广西总督于时曜。
凭借父亲的功勋,他获得资格,得以进入读书,取得出仕的资格。
清代制度允许高级官员子弟入监,学成即可出仕,于宗尧由此步入仕途。
十九岁赴任,兴利除弊整顿地方积弊
康熙七年即1668年,十九岁的于宗尧被授予知县一职,正式赴任履职。
他到任后兴利除弊,勇于任事,办事能力远超地方上经验丰富的老练官吏。
当时当地积弊严重,粮食运输全由百姓承担,大量百姓因此倾家荡产。
于宗尧推出新的之法,成功缓解了百姓承受的沉重负担。
积劳成疾卒于任,百姓感念葬虞山
于宗尧在常熟知县任上,四年如一日推行利民举措,始终没有松懈。
他规范征粮流程杜绝胥吏舞弊,同时兴办文教,抑制豪强,救荒疗疫。
长期超负荷工作让他积劳成疾,最终在任上去世,去世时年仅二十三岁。
百姓感念他的恩德,为此罢市,凑钱为他发丧,葬于,题字。
该阶段没有对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