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自省自责 改过不啬
摘要
一眼速览
本文讲述了唐太宗李世民徇私袒护旧臣后主动追责、下《罪己诏》公示全国,晚年作《帝范》向太子坦言自身过失的历史典故。
文章梳理了古人推崇自省改过的修身传统,传递“人不贵无过,而贵能改”的普适道理,对普通人修身也有参考意义。

正文
唐太宗的自省典故
下《罪己诏》追责己过
唐太宗曾因一时徇私枉法,事后心中十分不安。
他特意召集群臣来到大殿,当众检讨说:“国家的律法,皇帝本就该带头执行,不能出于私人念头就不受律法约束,失信于天下百姓。我偏袒仁弘,实在是用个人私心扰乱了国家法度。”
随后他亲自写下一道《罪己诏》,明言自己有三项罪过:
- 识人不能明辨善恶,是第一桩罪
- 因私人情分淆乱国家法令,是第二桩罪
- 本该亲近善人却没及时赏赐,厌恶恶人却没依法惩处,是第三桩罪
唐太宗当着大臣的面宣读这份《罪己诏》之后,立刻下令将内容公示给全国所有臣民。
作《帝范》训诫太子
到了晚年,唐太宗复盘自己的一生,写下《帝范》十二篇赐给太子,特意训诫他说:
“你应当以古代的先贤圣王为榜样,像我这样的君主,不值得你全盘效法。我登基以来,犯下的过失不少:比如眼前从不缺锦绣珠玉,时常兴修宫室台榭,哪怕远在千里之外的名犬猛禽也要想方设法搜罗到手,多次到各地巡游行幸,害得沿途地方供给劳顿,这些都是我的大过失,你千万不要觉得这些事做得对,就跟着效仿。”
自省改过的传统道理
古人向来推崇“自省”的修身准则,哪怕是身居九五之尊的帝王,犯了错也会下“罪己诏”,或是斋戒沐浴,诚心诚意忏悔改过。
其实人活一世,最难得的从来不是从来不犯错,而是犯了错之后能坦然改正。
只有习惯主动发现自己身上的缺点和过失,及时修正调整,才能避免后续犯下更大的错误。如果一味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眼睛只盯着别人的短处和不足,从来不肯反观自身,又怎么能取得进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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