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贪利酿祸 失德丢命
摘要
一眼速览
这是一则清代流传的劝善小故事,讲昆山一名农夫捡了无主的十八斤肉,间接害得两条人命枉死,最终自己遭雷击身亡。
故事点出贪不义小利、失德行,终究会害己害人,酿成大祸。

正文
清康熙辛亥年,遇上大旱。七月十五这天,昆山榭麓这个地方,一对夫妇正在田里抽水浇地。
忽然雷雨突至,一声惊雷响过,丈夫被雷击身亡。
认识这名丈夫的乡人都疑惑,他平日看着还算老实本分,怎么会摊上这种横祸呢?
妻子哭着叹道:“都是为了十八斤肉啊!”
众人十分纳闷,纷纷上前询问缘故,妻子才说出了隐情:
去年冬天,丈夫进城交租,把船停靠在岸边,发现旁边一条空船上放着一块肉,没人看管。丈夫见四下无人,就把肉悄悄拿走,撑船回了家,称完发现,这块肉足足有十八斤重。
这块肉其实是岸边一户富人家的。当时富人家的奴婢在船上洗肉,临时有事离开,回来肉就不见了。奴婢回去后,被女主人气得狠狠责打,竟然失手把奴婢打死了。男主人十分恼怒,骂妻子滥杀人早晚要家破人亡,妻子气不过,也上吊自尽了。我丈夫今天落得这个下场,就是当年那件事的报应啊!
贪图不义之财,糊涂人只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实际上只会给自己和旁人招来灾祸。失德的事,哪怕只是蝇头小利,也可能酿成大祸,这个故事说的不就是这个道理吗?